简介
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申报执行指南是由税务总局制定的,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工作,确保
企业依法诚信纳税。
适用范围
本指南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,包括:
房地产开发企业
房地产销售代理企业
房地产经纪企业
物业管理企业
主要内容
一、所得税申报
时间
企业应当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,持税务登记证、财务账簿凭证等资料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。
二、申报材料
企业需报送以下材料:
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》
《资产负债表》
《利润表》
《现金流量表》
有关纳税调整项目的计算资料
三、收入确认/
房地产销售收入:在销售发票开具后,应收账款或合同约定款项到账
时确认。
预收账款:取得预收账款时,不得确认收入,待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后确认。
工程款收入:分期按完工进度确认。
利息收入:按实际发生的利息确认。
四、成本费用扣除
开发成本:包括土地取得成本、征用补偿费、拆迁安置补偿费、勘察设计费、工程施工费等。
销售成本:包括房屋销售价格、销售佣金、广告宣传费、手续费等。
管理费用:包括行政管理费、财务管理费、市场营销费等。
财务费用:包括利息支出、手续费等。
五、纳税调整项目
递延纳税: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可申请递延纳税。
坏账损失:符合一定条件的坏账损失可扣除。
捐赠支出:符合规定条件的捐赠支出可扣除。
六、税率和税收优惠
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%。
对于符合条件的
房地产开发项目,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。
七、纳税申报方式
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机关办理网上或现场申报。
注意事项
企业应如实申报所得税,不得隐瞒或虚报收入和费用。
企业应保留相关资料备查,以备税务机关检查。
企业若有疑问,可咨询税务机关或聘请税务师协助。
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严格遵守<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申报执行指南>的规定,依法诚信纳税,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。